1905電影網訊 房祖名涉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于2015年1月9日上午9時30分開庭審理。9時30分案件準時開庭。書記員宣讀完法庭紀律,公訴人、辯護人、審判人員進入法庭。東城區人大代表、各界群眾、媒體記者及被告人所在公司代表100余人旁聽此次的庭審。為了不給兒子壓力,成龍及林鳳嬌并未現身庭審現場。
之后被告人陳祖明(房祖名本名)被帶上法庭,他身著黑色上衣,氣色不錯。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于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其居所內容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應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責任。公訴人在起訴書中建議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被告人、辯護人對此表示同意。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被告人陳祖明(房祖名)表示無異議,并自愿認罪。當審判員問房祖名:如果認罪你將承擔法律后果,你考慮清楚了么?房祖名回答:是的,我考慮清楚了。聲音不高,但態度很好。房祖名主動向警方交代,家中臥室保險箱中有大麻117.72克。
庭審過程
房祖名坦承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 柯震東占3次
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禁毒總隊接群眾舉報稱,孫某有吸毒嫌疑。民警于當日23時許,在某足療店內將助理孫某抓獲,并將與其同行的房祖名、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帶至派出所進行詢問。
法庭上播放了逮捕當天錄像,2014年8月14日晚6點左右,房祖名柯震東等走進NAGA上院(成龍豪宅)的電梯,走在最前面的柯震東一邊捋著頭發一邊大搖大擺的走進電梯,晚7點半左右,三人離開。此后,法庭又播放了房祖名帶領警方前往家中收繳大麻的錄像證據。房祖名交代與柯震東吸毒過程,“2012年中旬一次,2014年7月一次,8月13日一次,都在家里房間和洗手間”。還有1次是容留女星李曉楠吸毒,時間是2014年8月14日,地點為家里的洗手間。而且交代從2008年開始,只要他來北京,就住在NAGA上院的家里,而毒品都是助理孫某幫他購買的。對于在內地是否允許吸食大麻,房祖名表示,知道這是違法的。
而此前,柯震東到地檢署歷經兩小時20分庭訊,調查局當庭采驗他的毛發,又讓他到廁所采集尿液,待有鑒定結果后再傳喚他。后來柯震東在庭上坦承第一次吸食大麻在2年前,兩年來約吸食8次,均在房祖名北京豪宅中。面對這些證據,房祖名表示:“我犯了錯,我知道錯了,我應該遵守法律。”
房祖名當庭認罪 公訴人: 建議減輕處罰
庭審時,房祖名談及吸毒當天,他稱和柯家凱(柯震東本名)等人一起被抓。被抓兩小時后,房祖名在派出所交代家中有大麻,“我不知道他們想要什么,我就給他們資料,是我自己交代的,我不知道怎么處理大麻,想交給國家。”
法庭上,公訴人在起訴過程中認為房祖名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但具有自首和立功情節,且認罪態度一直較好,建議減輕處罰。另外,公訴人對房祖名進行法庭教育。原話如下:
“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認為:被告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隨后,公訴人對被告人進行法庭教育,指出被告人作為公眾人物,和普通人相比具有更大的影響力,希望他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迷途知返,樹立陽光健康的形象。”房祖名對此表示,沒有什么可為自己辯護的。
在庭審現場,房祖名做最后陳述:“我犯了法,應受到懲罰。我傷害了太多人。回到社會,一定不會再犯。我得到懲罰,不意味著我得到寬恕。在以后的行動中,希望用行動得到大家原諒。”
法院宣判房祖名獲刑6個月 將在除夕前獲釋
10時52分,案件繼續開庭。審判員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陳祖明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隨后審判員宣布閉庭,被告人被帶出法庭。被帶出法庭時,房祖名向審判員、公訴人鞠躬致敬。一審判決原文如下:
一、被告人陳祖明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8月14日起至2015年2月13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于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繳納)。
二、在案扣押的玻璃瓶一個、塑料袋一個、紙盒一個、飯盒一個、碎煙器一個,予以沒收。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庭審結束后,房祖名律師接受采訪表示對庭審結果滿意,但是否會上訴還要征求房祖名的意見。據悉,房祖名已在看守所服刑了若干月,照此,房祖名將在2015年2月13日獲釋。
此前,成龍心痛兒子房祖名,曾就教子無方公開道歉,“祖名做錯了事,要承擔后果”,并表示身為父親,會跟兒子共同面對未來之路。“因為他是成龍的兒子,因為他觸犯了國家的法律。如果房祖名坐一個禮拜就出來,大家會怎么看成龍和房祖名?我們是名人,更要按照法律做事。”成龍曾叮囑律師,不要試圖縮短房祖名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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