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電影網專稿 日前,一則#南大碎尸案逝者家屬喊話張譯#的新聞登上熱搜。“1996年南大碎尸案”死者刁愛青的親屬發文喊話演員張譯,稱其主演的電視劇《他是誰》侵犯了被害人的權益,給被害人家屬帶來了極大傷害。
在此之前,《八角籠中》《我不是藥神》等電影也曾被卷入過類似風波。這背后折射出哪些問題?電影改編的底線和尺度在哪?
“1996年南大碎尸案”死者刁愛青的親屬稱電視劇《他是誰》中的“余愛芹案”與當年“碎尸案”的案情高度一致,劇中鏡頭顯示的被害??物上的“艾卿”也與刁愛?自己書寫名字“愛卿”?致,且虛構了被害人“私生活”、“婚外情”等情節,要求出品方下架該電視劇并公開道歉。
《中國電影報道》第一時間聯系到被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周兆成,他表示刁愛青姐夫指控該劇未授權,本次維權行動并非針對主演張譯。
周兆成說,家屬之所以選擇在社交平臺上給張譯寫信,是希望借助張譯的公眾影響力和號召力為其發聲,能夠引起更多人對這一事件的關注;家屬也希望通過這種方式促使出品方能夠正視家屬的合理訴求,盡快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來解決爭議。
這起案例也再次引發了關于影視作品改編邊界的探討。
從創作的角度來看,編劇、作家宋方金認為,一個好的案例可以通過創作賦予一種新時代的解讀,能夠起到警醒世人作用。對于還沒有偵破的案子,在創作時需要相當謹慎。“你可能是從中得到了某些啟發,但是必須通過創作的手段回避對當事人的某種傷害。”
中國人民大學心理學系副教授李潔分析,如果影視作品真的參考某個案件,受害者家屬看到劇情的時候,因為本身經歷過一次創傷事件,如果代入當時的一些想法,對他們會造成二次的創傷。
近幾年,影視劇因改編自現實案例而和人物原型引發糾紛的事件時有發生。
2022年,改編自湖南操場埋尸案的電影《操場》上映之前,受害人家屬稱電影方未獲自己的授權,欲起訴電影方。最終電影因為各種原因未能上映,相關訴訟并未進行。
2018年,電影《我不是藥神》成為當年最大的黑馬,但是原型陸勇卻將制片方起訴,理由是影片故意抹黑自己,并提出:“制片方必須捐出200萬,給白血病公益救助機構 ”、“影片票房每增加一億,就多追加30萬的捐助額”,最終制片方答應,雙方達成和解。
宋方金創作過根據真人形象改編的影視劇作品時,他以此為例,這種創作都非常注重當事人的授權,類似情況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里解決,而不能通過自己臆想的創作方法去解決。
在李潔看來,影視劇作品不光是商業作品,還有社會責任。它所造成的輿論影響、對社會大眾的影響,以及對于當事人心理的影響,都是影視劇作品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
將真實案件和故事改編成影視劇,涉及的法律問題和授權問題尤為突出。
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鄭小強指出,在制作這類影視作品時,最為核心的是制片方要取得原型人物或事件的合法授權。根據《民法典》994條,涉及到配偶、子女、父母這三個人,如果都沒有或不在的話,就是其他家屬取得授權。
其次,對于涉及的真實事件還需注意保護受害者及其家屬的隱私權與名譽權。
鄭小強指出,一般會建議通過具體的合同約定把相關的內容說清楚,如果創作的原型人物形象沒那么飽滿或正面,可以在片尾加一句補充說明:“關于自殺或婚外情等相關內容為劇情虛構”,這也也能給家屬一些撫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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